1、离婚协议赔偿金性质认定条件有几个
审视婚姻破裂,需先辨明是不是因重婚、家暴等紧急过失引起。继而,深究协商协议是不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并排除威胁、欺骗等外部干扰。同时,赔偿金应公正合理,充分考量双方经济能力及过错程度,确保裁决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离婚协议赔偿金怎么样确定其性质?
离婚协议中的赔偿金性质需依据具体状况判断。若赔偿金是为弥补一方因离婚所受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一般可认定为损害赔偿性质。如一方存在过错致使离婚,给他们导致实质损失,该赔偿金旨在弥补他们损失。若赔偿金是基于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特定情形,如对房地产等财产的分配约定额外补偿等,其性质则依约定而定。通常来讲,损害赔偿性质的赔偿金需有明确的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依据,以确保其合法性与合理性。总之,要综合考虑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约定背景等原因来确定赔偿金的性质。
3、离婚协议中违约金性质认定标准有什么
离婚协议中违约金性质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第一,若违约金条约是为了保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等条约的履行,可认定为补偿性违约金,旨在弥补他们因违约遭受的损失。第二,若违约金条约约定的数额过高或明显超出可能导致的损失范围,或许会被法院调整为合理数额,以防止过度加重违约方负担。再者,若违约金条约具备惩罚违约方、制裁恶意违约行为的目的,可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但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违约金的认定较为严格,一般需有明确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总之,离婚协议中违约金性质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原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第一,要看是不是基于一方的过错致使离婚,譬如重婚、家暴等。第二,要考虑双方的协商约定是不是出于真实意愿,有无受胁迫、欺诈等情形。再者,还要看赔偿金是不是合理,与双方的经济情况、过错程度等是不是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