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权怎么样证明
监护权确立可通过多种渠道证明。书面协议明确监护关系职责,说服力强。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可展示监护关系。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判决裁定有效力。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可作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2、监护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监护权变更一般需以下手续:第一,若双方协商变更,需签订变更协议,明确新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一同向原监护关系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以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若一方起诉变更,由起诉方筹备上述材料及能证明他们不利于监护的证据,如虐待、丢弃等行为的有关证据,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有关证据,法院会进行审察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裁决。总之,监护权变更需符合法律规定及程序,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监护权怎么样变更及撤销
监护权的变更及撤销需符合法定情形。变更监护权一般基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推行紧急侵害被监护人权益行为等,由有关个人或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依据具体状况作出裁决。撤销监护权一般是监护人有紧急侵害被监护人权益行为,如虐待、丢弃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后撤销其监护权,并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变更或撤销监护权需提供有关证据,如监护人侵害行为的证据等。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权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证明。譬如监护关系的书面协议,假如有明确约定监护关系和职责的书面文件,这是有力的证明。再者,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能显示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件也是容易见到的证明方法。还有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明确指定了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可以直接证明监护权。另外,有关部门如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也能在一定量上证明监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