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签的协议他们不认同有效吗
针对结婚以后所签署之协议是不是具备有效性,其结论并没办法以偏概全。若协议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且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未触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亦无任何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则此类协议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然而,假如有一方可以举证表明其在签署协议之时并不是出于真实意愿,抑或协议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样此种状况下,该协议便大概没办法获得法律的认同和保护,从而失去其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结婚以后欠款另一方不知情如何处置
关于结婚以后因一方未经其配偶知情而产生的债务问题,处置办法需依据实质状况进行具体剖析。若该笔未告知他们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两人的一同生活开支,亦未涉及到一同运营买卖或源于夫妻双方的一同意愿,则一般情况下将被视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其配偶无须就此负责偿还。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双方一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在事后得到另一方的认同和赞同的债务,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保持家庭平时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一同债务。但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平时生活所需,则不应视为夫妻一同债务;除非债权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运营买卖或源于夫妻双方的一同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结婚以后欠款另一方不知情如何起诉
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产生了债务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的时候,若需采取司法渠道解决此问题,则需要明确地揭示出以下几个重点要点。最重要任务,便是确立这类债务的属性,到底是个人债务抑或是夫妻双方都应承担的一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之下,对于债务一无所知的配偶一方可通过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与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提出诉讼请求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筹备工作,比如采集可以证明自己对债务毫不知情,或者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夫妻一同生活所需等方面的证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包含向有权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书及有关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婚以后签订的协议是不是有效不可以以偏概全。假如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一般是有效的。但假如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并不是出于真实意愿,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样该协议可能不被认同有效。